鶯歌搶匪
on Apr 10 in 2005婚禮紀錄 tagged by Emily台灣喜宴後,由 Stevie 帶他的家人們上阿里山去看日出,坐小火車,然後我們租了一輛20人的小巴附司機一路玩上台北.
原本的計畫是三義,鶯歌,九份,十分放天燈,再回台北的旅館,但是,我們在鶯歌被搶了.
午餐時間,我和部分人在餐館吃飯,Stevie 爸媽,阿姨和姐姐則去7-11買東西.
沒過多久,Stevie 爸爸就跑來餐館告訴我們他們被搶的消息了!
在鶯歌的育英街與尖山埔路口,就是觀光客最多的老街上,一個有7-11的T字型路口,
一個騎機車戴安全帽,穿黑色外套的王八蛋,搶走了阿姨的手提包!
他們大聲呼喊,路人幫忙報了警,Stevie 爸爸試圖追趕,但畢竟60多歲的老人家怎追的上那騎贓車的王八羔子,還是讓他給跑了.
手提包裡現金不多,重要的是有3本護照在那裡面,而離開的班機是2天後!
警車很快就到了,我們跟著回去警局做筆錄,一整個下午的行程都泡湯了...
我們還沒離開警局,又有一對帶著孩子的夫妻被搶,在同一個路口,同一種手法!
警察伯伯說,他們已經有鎖定幾個目標,多為有毒癮的青少年,但苦無證據.
他們說有在路口安裝了監視器,但搶匪總帶安全帽,都騎贓車,並沒有多大幫助.
我有建議警察伯伯們,在還沒能抓到搶匪的時候,至少多設置一些標語警告遊客小心吧!
特意po上來,請大家去鶯歌玩的時候要特別注意,自己小心!
我們趕緊連絡英國辦事處,申請緊急護照,但是要收費每人2200台幣,這引起 Stevie 爸媽的不悅.
爸爸問:「為什麼這麼貴?!這個價錢我們在英國都可以重新辦一本護照了!」
負責的小姐似乎誤會我們認為他們 over charge了,提出文件證明就是這個價錢.
我在一旁解釋到:「我們不是認為你們多收,而是想知道為什麼是這個價錢.」
但似乎無法挽回已經形成的僵局...
爸爸又問:「那如果我們的皮包也被搶了呢?如果我們沒有錢付這筆費用,是不是就回不了家了?!」
恩,這是個好問題...
Sandy 小姐的回答很妙:「每個人都有親戚和朋友阿,這就是他們的功能阿.(This is what they are here for )」
說真的,我認為這個說法並不正確,也很不負責任.
咱們出門去旅遊,可不見得當地都有朋友或親戚的耶!
我在埃及沒有朋友和親戚,我就不應該去埃及玩了嗎?!這是啥論調?!
如果 Sandy小姐堅持這個論點,那我相信她要不交友廣闊,要不就是沒幾個她能去的地方.
Sandy 小姐說歡迎我們向英國外交部直接投訴,是的,我們一定會的.
我們還是付了錢,畢竟我們需要這份緊急護照,而她也不過是個職員,沒能做主的.
當天下午,看到窗口旁多出了一張公告!
寫著:「拒絕語言或肢體的暴力,否則一概停止收件.」
我笑了,很無奈,也很想教訓人.
Stevie 爸爸並沒有說了任何造成人身攻擊的字眼,也沒有任何像是要打人或打東西的動作.
你會不會太 soft 了?! 這樣問一下就覺的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了嗎?! 太誇張了...
隔天我們再回去領件,是由另一位小姐處理的,態度比 Sandy 小姐好很多.
我跟她說,我們有件事情要澄清,要和他們溝通一下.
「對於英國人來說,在這裡有任何的緊急狀況發生,你們理論上應該是最能夠提供協助與支持,最讓他們安心的單位,可是你們沒有.
我們也知道你們絕沒有多收錢,因為你們是公家單位,不是私人機構,肯定是有規定的.
我們只是希望請你們反應我們的疑問,畢竟你們是我們唯一可以接觸的窗口.
當他們被搶,在警察局裡待上一整天做筆錄,隔天來你們這裡申請緊急護照還要再填一堆表格,擔心不能回到家,他們比較情緒化也是能理解的.
他們的疑問不是沒有道理的,如果今天他們的皮包也被搶了,這裡又沒有親戚朋友,他們該怎麼回家?
我們可以理解會有些費用,但收費過高,讓他們感覺好像又被搶了一次阿!」
這位小姐很客氣的跟我們說,她一定會幫我們反應的,但也希望我們自己去跟他們的長官反應,這樣雙管齊下會比較有效.
她說,之所以有這樣的收費,其實是因為之前有人玩到沒錢回家,故意謊報被搶,讓駐外單位前送他們回家的紀錄.
這才了解原來還有人會降,但似乎也太矯枉過正,對於真的被搶的人來說,很不公平的.
不知道咱們台灣駐外單位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改天要來好好問一下.
**以下於 14th. Jul. 2005 更新.***
以下條文引自於 駐英台北辦事處網站...
二、 如急於返國者,可申請入國證明書,需時一個工作天:
(一) 警察局報案後所發具之證明書正本,上面必需註明遺失者姓名及遺失內容包括護照及英國簽證等語;如因郵遞遺失,請郵局出具證明函。
(二) 如無法出示書寫證明函者,請填寫遺失說明書一份,但需載有報案號碼及地點資料。
(三) 填妥護照申請書正反兩面(請以正楷填寫清楚、並請申請人務必簽名)。
(四) 最近六個月拍攝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二張(不得與舊照內之照片相同;一張貼於申請書上,另一張浮貼)。
(五) 手續免費。
對嘛!這才像話嘛!優!

Dear 小愛:
還好老人家沒受傷
希望這一段意外不要影響你們原本愉快的心情
terrible!!
還好人沒事 不幸中的大幸
不過也很可笑耶
要是遺失護照的人就還是付不出2200
最後駐外單外還不是得遣送他們回國
這個逞罰性的收費
對於那些故意玩到沒錢回家的人 根本也還是沒啥路用嘛
Shit Happens All the Time!
You know what? Not even the lady who named Sandy got the problem, our police force too.
“We had some targets but without the prove.” What kind of crap you’re talking about? If the F..king camera doesn’t works, why should we wasting the money for? Wake up, fellows!
What is nudercover for? Only works in those damn movies?
I’m really sick of these bullshit around our life like this…
人平安就好~
不過我也對她的理由感到困惑
這樣有用嗎?
真奇怪哩~
Dear Emily,
真是令心傷心 在這時侯發生這種事
不過還好只是護照不見了
恭喜你結婚了 這是很幸福時刻
對了 你的反應是很棒的
不要姑習不要的制度或態度
畢竟 有要求 事情才會變得更好
支持你做法
台灣會變得更的
*hug*
dear Jesse,
剛被搶ㄉ時候, 媽媽和阿姨都受驚嚇了, 在警局裡還激動地哭了, 擔心不能回家.
還直說接下來ㄉ2天他們都要待在旅館裡, 哪裡也不去了…
還好, 咱們「夜市」ㄉ魅力夠大, 讓他們玩ㄉ買ㄉ很開心, 上飛機ㄉ時候還一直問什麼時候可以再來台灣玩, 呼~
dear 親愛ㄉ & 小仔,
沒錯, good point.
一開始阿姨不肯放手, 差點被拖行致跌倒ㄋ, 真ㄉ是人沒事就好了.
dear Ivan,
承辦ㄉ警員也一直道歉, 說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關於捕捉罪犯, 我無法提供更有見解ㄉ有效辦法, 所以只能相信他們都會盡力.
發現他們有很多 paper work, 一個搶案竟需要一個下午ㄉ時間寫 paper… 這些時間若能用來抓犯人不知道破案率是否會更高?! 但反過來說, 沒有這些紀錄卻又不行. 一場官司或查案辦下來, 總要數個月甚至數年, 不能沒有這些紀錄延續.
唉, 矛盾阿…
hello, 玉米熊,
謝謝你ㄉ支持和祝福, 謝謝!
我娘都說我這是大小姐脾氣, 一點委屈都不肯受, 哈…
總要嘗試溝通一下, 接不接纳是他們ㄉ決定, 但表達立場也是我們ㄉ權利嘛.
發生搶案真有點丟臉
如果是怕有人假報搶案
那不能拿警察局證明的筆錄來看嗎?
是不是每個國家的英國辦事處都是這樣子?
幸好人都平安
Steven媽媽還肯來:)
愛~
剛剛看完幸福的婚禮~
就被搶案嚇到~
還好人平安~
這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與東尼祝福二位~永遠幸福~
Dear KCD,
去警局謊報被搶, 警察一刻半載地也查不出來是不是真ㄉ, 所以還是會有報案紀錄ㄉ, 還是可以拿去申請緊急護照ㄉ.
有心人要騙, 總有辦法ㄉ, 唉.
dear Tina,
謝謝你和 Tony ㄉ祝福喔! ^__^
唔? 我認識這個SANDY…
因為我EX-BOYFRIEND在英國駐台辦事處上班!
這幾天我也有事透過我EX和SANDY幫忙,不過,
她的態度的確很不專業…
dear Nabby,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