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配偶辦理台灣外僑居留證(ARC) [1]
on Dec 04 in 英台聯姻須知 tagged 英國 簽證 ARC 外僑居留證 by Emily@UK愛兒在台中美術館的兒童遊戲室裡畫牆壁。
我覺得台中美術館的兒童遊戲室規劃得不錯耶,人少的非假日去,感覺很輕鬆。
回台灣一個月後的紀錄:體重 12.8 公斤。
外國人必須申請外僑居留證 (ARC;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才能在台灣合法工作.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網站上的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得要先申請「居留簽證」,進入台灣之後再換成「外僑居留證」.
但這並不像文字上說的這樣簡單,問題出在如果向 駐英台北辦事處 直接申請「居留簽證」,需要提出的文件中包含的 健康檢查報告,這在英國的醫療體制下是一件非常難辦的事.
了解英國健保系統 (NHS) 的人們一定知道,除非絕對必要,例如你生病了,這邊的醫生是不會隨意做任何檢查或者給你任何藥物的.而如果你打算自掏腰包地去私人診所看病,那收費之昂貴也絕不是不痛不癢的小事.更不提英國人辦事的效率之慢,跟台灣可是天壤之別.
我打電話去給註冊的醫生診所(GP)詢問,如意料之中地,他們不提供這種檢查服務.於是我上網找了附近的私人診所,想說我自費總有人做吧,打電話過去他們的回答一樣:沒有提供這樣的服務,建議我找私人醫院,大間一點的或許會有.
於是我照建議地打電話給私人醫院,沒想到連私立醫院也不提供這樣的服務!態度都一個:「除非你有病,不然幹嘛要檢查.」
在我上網找了很多資料,打了好幾通電話之後,只有 Bupa 這間超級大規模的私人的連鎖的健檢機構有提供這樣的服務,費用約 300-600 英鎊,除了胸部X光可以當天拿取報告以外,其他驗血驗糞驗尿等都要等,時間長短則依各醫院的檢驗科隊伍長短不一.
對方還一直強調,不是我們說要做就能馬上做,要看醫生有沒有空,所以他也無法給我一個確切的預估時間,連我問他會是「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他也無法選擇,一切未知就對了啦.
光是聽到做個基礎體檢要花 300-600 英鎊,約台幣兩三萬元,我就猛搖頭了 – 有病阿我!?在台灣做只要花約兩千塊耶!
網路上看到很多人用不同的方式拿到外僑居留證(ARC),為了確定我們的方式符合最新規定,我還特地打了越洋電話回台灣到外交部和移民署詢問我們應該要怎麼樣才可以在台灣合法工作.
瞧我多小心,第一通電話怕遇到不懂事的菜鳥跟我說錯了,還特地再打第二通向不同的人確認.
兩人口徑一致,都說 Steve 不能以免簽證入境,必須先向 駐英台北辦事處 申請「停留簽證」,入境台灣之後,在台灣做健康檢查,再向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再向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ARC).
詳情可參考 「外僑持停留簽證入國,申請外僑居留證送件須知」.
因為向 駐英台北辦事處 申請「停留簽證」表示我們不需要在英國做健康檢查,可以等到回台灣再做,我立刻就覺得這才適合是我們的辦法,便依照國內專員們的說法向 駐英台北辦事處 申請「停留簽證」.
唯一需要在英國完成的文件是警察紀錄證明(Police Certificates),台灣稱做「良民證」,就是要向英國警察局申請一個文件證明 Steve 沒有任何犯罪紀錄.
因為各地區的程序或有不同,你必須上網找你當地的警察網站,在站內搜尋「Police Certificates」,並下載申請表格,附上總金額的支票 (我們的是10英鎊),說會需要 40 天收到,我們是等了約25天.
收到警察紀錄報告 (Police Certificates;良民證) 以後還要拿去 英國外交部做認證 ,才可以使用,如果以郵寄方式辦理需要兩個星期的時間.
警察紀錄報告 (Police Certificates;良民證) 只有三個月的效期,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申請外僑居留證(ARC),所以時間要規劃好阿!
愛兒在公園裡溜滑梯。
與歐美國家比較起來,台灣整體大環境上,為孩童設想的地方不夠周全。
最明顯的是尿布檯的設置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性考量等。
向 駐英台北辦事處 申請「停留簽證」所需文件如下:
- 警察紀錄報告 (Police Certificates;良民證) 正本
- 警察紀錄報告 (Police Certificates;良民證) 的中文翻譯本:這兒提供 我翻譯的,沒有犯罪紀錄的版本 給需要的人參考,請依個人資料修改紅色字體的部分,並注意文件格式是否相同自己斟酌.
- 單次「停留簽證」的申請書: 請至 駐英台北辦事處 下載申請表格.
- 已經認證過的結婚證書:如果還沒有認證過,程序跟認證警察紀錄報告 (Police Report;良民證) 一樣.其中文翻譯本請參考之前的文章「回台灣登記結婚 [1]」.
- 大頭照兩張
- 認證中英文文件和簽證費用總額的英國郵局Postal Order或銀行所開英鎊匯票: 最新費用請至 駐英台北辦事處網站 查詢.
- 不確定是否必須的是:最近三個月內的戶口謄本一份:因為對方打電話跟我要,我也立刻就請在台灣的我娘去辦好直接寄給 駐英台北辦事處,但簽證在他們收到戶口謄本之前就已經發下來了...
這一關有個小插曲,是 駐英台北辦事處 打電話跟我說 Steve 得要在英國辦好健康檢查,直接跟他們申請「居留簽證」,而不是申請「停留簽證」回台灣才做健檢辦「居留簽證」,理由是我回台灣更有可能會被刁難而拿不到外僑居留證(ARC).
可是我們回台日期在即,根本沒有時間等英國醫生們慢慢耗地磨出一份健檢報告,在一小翻折騰之後,辦事處只好不再堅持,依我們的申請發給我們「停留簽證」.
其實雙方的方法都合法都可行,只是我真覺得叫人在英國花300-600英鎊就爲了搞一份基礎健檢,實在是很不切實際的規定阿!
有病就是有病,沒病就是沒病,在英國或在台灣驗,結果都會是一樣的.何況英國護照可以免簽證停留台灣六個月耶,要真有病你也不會知道,人家更不會像我這樣乖乖地申請簽證,對吧?
至於回台灣後會不會被刁難?說真的我還真不是很擔心,相信辦事的官員們若真要為難人,總也會有個理由,又不是我們沒錢,或有不良紀錄,或者老賴在台灣不走,老惹麻煩.
我們經濟狀況良好,有正當職業,身家清白,守法守分,彬彬有禮,連回程的機票都訂好了,真要挑人刁難怎也不該輪到我們.
就說最慘的狀況吧,若真是不幸遇上哪位官員就是看我們不順眼,硬是不講道理地要折磨人,那我背後也不是沒有人的嘛,台灣是很講「人情味」的地方,如我爸說的:「只要不是犯法的事,那就都有辦法.」(瞧,我家大人們的能耐還不夠大呢,有些人家可是「就算是犯法的事也一樣有辦法」呢!)
所以不擔心,我就要「停留簽證」,其他的等回台灣再說.

寫得好清楚!!
真是太感謝你了
不客氣!
當初我們也是被這居留證搞死
不同的是,我們是在台灣辦良民證
光是一個良民證的寄送往來兩國之間就花了三個月以上才拿到
整個辦好花了我們半年啊
你們這樣真的方便很多呢
在台灣申請英國的文件就真的會很麻煩…
你寫的真的很仔細,基本上我先生為了ARC不知做了多少次的健康檢查,真的很煩!真的覺得台灣政府很無聊,一些官僚主意和故意為難的政策,不之趕跑了多少欲在台灣的外籍人士,每次講到這個我就很生氣!
為什麼要驗很多遍阿??
因為他之前是拿工作簽證,每換一次工作所有需要的文件就得重來一次,包含那個無聊的健康檢查啊~因為他的工作是每年一簽,所以ARC每年都要renew一次,所有的證件包含信用卡、駕照等都跟著ARC日期走,很不方便,所以他現在換簽配偶簽證了,除了第一年外,之後都是三年一簽!這樣比較方便囉~
很怪耶
我們桃園這裡是要問狀況給簽的耶
像我之前還沒有小孩,那辦事員就只給我一年,後來我懷孕時去簽,也才給我兩年耶
害我常常擔心自己忘了去幫老公加簽
這我在網路上有看過, 有小孩的話可以拿三年, 沒有就拿一年.
是嗎?我先生去改配偶簽證時女兒已經出生了,第一年還是給一年啊~莫非沒問就沒給??
第一年好像都只能拿一年, 是之後延簽證的時候才看情況.
原來如此, 拿工作簽證的狀況就又不一樣了.
哎~而且拿工作簽證只准你領一份的薪資,多的等報稅時國稅局就來抓包了,因為我先生除了工作簽證的工作外,偶爾還接點小案子做,這幾年國稅局抓的很兇,他上次就被問到了,所以乾脆改配偶簽證比較好!
Hello Emily~看到尼這篇就讓我回想起去年我先生來台灣要辦理ARC的時候~也是困難重重~我當初也是打了好多電話問到了很多不同的答案~因為我們是要回台灣登記結婚~所以不能在英國就辦依親簽証~最後抱著擔心會被要求要離境再辦理的心情辦了停留簽證回台灣~就連台灣移民署的辦事員也跟我說我先生以停留簽證入境可能轉依親簽證會有問題,可能要出境到鄰近國家辦理依親簽證才能回台灣半ARC~不過我們還是抱著先試試看再說的心情~在台灣做了健康檢查~之後在拿著健檢跟其他轉依親簽證所需的文件到外交部辦停留簽證轉依親簽證~本來很擔心回得到他們說要離境的答案~不過當天外交部的辦事員就職接收了我們的文件請我們兩個禮拜後回去領護照~拿到護照後裡面貼了一張依親簽證的貼紙~小姐還貼心的提醒我們要在時間內到移民署去辦ARC~就醬子我們順利的拿到一年的ARC~(因為第一次辦的話他們只會發一年,今年我先生的ARC到期前我們又去辦理延期~這次就可以辦三年的了)
不說實際操作上有很多種彈性, 光是規定我也看/聽得霧煞煞, 很多版本哪! 我正在寫回台灣申請的狀況, 所以到時候再分享囉!
我這邊有一篇我自己的經驗,供你參考,
http://blog.roodo.com/myjohn/archives/5639505.html
我們當初回來台灣時,是先依旅遊簽證進來,再轉成依親的。
有一個比較特別時,良民證如果是英文的,不需要再譯成中文,
外交部自己告訴我的。
有! 當初準備要申請的時候就有去你家拜讀囉!!
蛤?? 英國的良民證可以不必翻譯嗎?? 可是外交部的網站上又說要阿… 吼, 冤枉錢阿!
英國無犯罪證明一定要有中文翻譯,並且一定要有認證.
大家的經驗果然不一樣阿…. 我想保險一點還是建議後來的姐妹們附上中譯本吧!
如果我也能夠像妳一樣能夠這麼熱心將自己的經驗清楚詳細的記錄下來讓有需要的人能夠看見解決他們的困擾,或許在這個部份也能夠讓妳參考我的經驗!
當初要回台灣也是為了申請居留簽證這件事傷透腦筋,後來也是先辦理停留簽證,回到台灣作健檢之後在到台北申請居留簽證,要和Emily分享的是當初我也是擔心申請居留簽證會不會被刁難,因為在外交部網站上只寫著停留簽證在入境後多久的期限內需更換&說需使用居留簽證入境才能申請ARC之類不清楚的答案,他們根本不懂現實根本不是那麼制式化,但是在申請居留簽證的過程”完全沒有”被刁難,也順利收到簽證辦好了ARC,大致上準備的東西都和妳說的差不多,和妳不同的是我在英國申請時並沒有被辦事處人員知會非要辦居留簽證才行,我想當時的妳和他們溝通時一定是覺得為何他們腦筋如此不懂得變通吧,幸好他們最後沒有耽誤到你們的行程!
瞧, 不僅官方網站上的規定有很多種做法, 姐妹們分享至今的經驗也是多種版本阿, 而且網站上還有人說, 在哪裡申請也有差別耶, 難怪我看到現在還是不怎麼清楚, 哈!
嗨!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們的經驗很簡單,只是事前也被磨了一下,是被英國外貿協會磨滴(裡面的英國小姐一直問我老公確定要跟台灣人結婚嗎?-_-不會落跑嗎?@@,這可氣死他了)..我們在香港結婚,他今年8月拿到ARC的,今年初他從泰國拿依親簽證進台灣(我準備了個人戶籍謄本,說明信和結婚證書傳真到泰國台北辦事處,簽證很快就給了)這個簽證可每二個月重簽一次可簽3次,在台灣良民證等了快2個月從英國寄來(中間他又去泰國重辦一次簽證),他準備健康檢查(有規定的醫院,但我老公跑錯醫院,台中這裡移民署給過),戶籍謄本,結婚證書,護照及照片之類的基本資料,我們一起去辦,如果有問題可當場解決,很快就辦好了,台中這裡的人員不錯,沒有被刁難,還告訴我們該如何辦BABY的護照,台中移民署幫了我們不少忙,對了,剛申請的ARC只能一年,第二年可以再依需要申請延長的時間喔,分享一下~
謝謝分享! 你們的經驗就又和我的不一樣了, 相信會有其他人受用的!
對了,忘了跟Emily嗨一下
HI~~我是在尋找台英聯親資料時來到妳的網站
資料很有用喔Cheers
Emily,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 上面所講的良民證中文版, 也需要在英國外交部認證嗎?
他們如果看不懂中文怎麼認證??
另外, 真的很感謝Emily無私的分享, 每件事情都寫得好清楚~~ 我之前真的也很煩惱健康檢查這件事情,也問過NHS, 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還好Emily正好在這時分享出這個辦法
另外, Emily可以再請教你另外一個問題, 就是我懷孕了目前十周, 但我去NHS他只問一些家族疾病史, 跟上次月經什麼時候, 我自己有沒有驗過, 然後就推算預產期, 什麼檢查都沒做,以你的經驗這樣正常嗎??
不好意思~打擾你, 也真的很謝謝你~
首先恭喜你懷孕啦, 為人母是我覺得至今最棒的經驗, 希望你也一樣!
回答一: 良民證中文版只需要給台北辦事處認證就行了
回答二: 正常, 在英國整個懷孕過程若沒有大問題, 你可能只做3次產檢. 你應該已經被指派了一位 Midwife, 是由這位 Midwife 或她的團隊紀錄你的家族病史的吧? 他們接下來應該會安排你在12週左右照第一次的超音波, 如果沒有就不正常, 請主動與你的 Midwife 或者 GP 聯絡.
只要是扯到要申請英國的相關東西就很久,我女兒出生在內湖報戶口不到十分鐘就OK,免費, 但是申請她的英籍出生證明,就要往返耗時一個月,要價150英鎊,重點是這張證明是手寫的,還把我老公生日打錯,被我退件,之後又是將近一個月的等待….
我們在台灣結婚,生小孩,所有的手續都很簡單也很清楚,我老公的ARC剛開始也是工作發的,但是每年都要更新,有時我們忘了,只好乖乖飛國外停留再回來,婚後他的ARC姻親最長有效期3年,一年一千元,上個月因為我們戶籍更改了,幫他的ARC地址也順便改過來,一等又要兩個星期….
我記得我老公體檢的費用好像才幾百塊…
英國效率真的是遠遠不及台灣.
想請教樓上的大大,延簽一般要多長時間啊,因為我們是第一次拿到居留證,年底的時候才要辦延簽,所以想知道辦延簽大概要多少個工作天才會好??謝謝謝!
Hi,
朋友介紹你的網站,感謝你寫得那麼詳細,給有需要的人大大的幫助,感恩!
我想請問一點,你提到你有問過外國人在台灣工作需有ARC,而我在內政部網站上看到ARC有各種不同目的,如依親、工作、留學等等,如果我老公申請依親ARC,是否就可以在台灣工作了? (留學、學中文等的ARC應該不能工作吧) Thanks a lot and happy new year!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asp?url_disno=173
不好意思,我剛才看到你另外一篇文章,你幫Steve申請依親ARC,所以可以工作,所以我也幫我老公直接申請這個就好了,只是過程居然超過一個月!我們還蠻急的,哎…
Dear Emily
謝謝你這篇樂樂長的分享..我跟我家馬來西亞先生也是住在英國..大約會在九月底結束英國的工作到台灣去..最近我也是為了我家先生和寶寶(也是只有馬來西亞護照)頭痛..還好友你這篇的分享..我剛剛才跟代表處的小姐通過電話..對方也是很強調健檢的重要..至於無犯罪紀錄他也不清楚要跟馬來西亞申請還是跟英國這邊申請…(我先生在英國九年了)..本來想問你怎麼幫你家愛兒申辦台灣居留證的..後來想到.你家愛兒應該是持有台灣護照所以免去了這項繁雜的手續..我家的寶寶因為受限於馬來西亞嚴格的規定..只能持有馬來西亞護照..所以現在我也是為了他的停留/居留簽證頭痛..這些繁瑣的規定對於跟外籍人士結婚的家庭真的是個PUNISHMENT..既刁民也不體恤申請人的困難..我之前也在頭痛健檢這個項目..看了你這篇..我決定也辦停留簽證了..唉..我應該把這些繁瑣的程序寫下來..跟外交部的民意信箱反映..唉..
Hi EMILY
我是上一篇留言的LUCY,我最近在給移民屬的屬長信箱寫信,主要是詢問一些辦理居留簽證的疑問,因為我先生的問題比較麻煩,’長居英國只持有馬國護照但想在台灣居留的外國人,連台灣駐英國代表處辦不辦理都不知道咧,在寫的過程中,我越來越覺得這些RED TAPES之擾民,雖說我們想定居台灣就要PLAY BY RULES,但是這些RULES也太繁鎖了,你在文中提及的在英國欲辦理健康檢查報告一事之不可得,讓我很感同身受,也謝謝你的分想讓我免了打第話給我GP或是其他私人醫療機構的麻煩,我想把這個對英國地區居民欲辦理台灣居留簽證會遇到的阻礙寫表達給台灣地區的官員知道,並把你的經驗引述進我的詢問信,不知會不會讓你覺得受到冒犯?
沒問題, 希望透過妳的努力也能造福以後的姊妹喔!
Dear Emily
不好意思,三番兩次就台灣簽證的問題來你家的不熱格坐,我這幾天一直努力上網查詢台灣居留簽證和停留簽證的資料,終於稍稍有點頭緒,也根據以下的文章明白爲什麼當初駐英代表處的人員打電話跟你說,先辦停留簽證抵台後再轉居留簽証有可能會受到刁難的原因了
故事在這邊
http://www.bless.nat.gov.tw/c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912:2009-05-15-08-59-44&catid=8:2008-12-30-09-45-01&Itemid=29
不過,看完故事讓我很抓狂的是文中第二點,”但外交部拒絕受理此案件”,這真的很刁難也很蠻橫,事主因為肺結核被禁止離境但簽證又即將到期,外交部又拒絕受理,叫人無所適從,爲什麼要這樣整人呢?要是要限制他離境就應該給他合法的簽證讓他在台灣接受治療,要是覺得人家是個禍害會殃及整個台灣島,那就乖乖買單做好隔離措施送人家出境,又不准人家離境,又明知人家會簽證逾期,卻不受理,這是什麼霸道政府??